学术委员会
学术委员会直接向亚洲科学院主席团负责,由其中一位联合主席领导。学术委员会由院士组成,并经主席团批准。学术委员会由各科学学部的90–100名院士组成,每个学部大约选举10–11名院士。
学术委员会制订并向主席团提交亚洲科学院发展规划。学术委员会有权:
- 提名科学家角逐亚洲科学院奖项;
- 提名科学家当选亚洲科学院院士;
- 审议并批准亚洲科学院科研计划;
- 审议并批准亚洲科学院科研项目以申请资助;
- 审议并批准科学著作、论文集、专著、小册子及其他手稿的出版;
- 就具体科研计划与研究项目组建科学委员会;
- 制订并批准年度会议、研讨会、座谈会、圆桌会议及其他活动计划;
- 授予荣誉头衔——亚洲科学院荣誉博士与荣誉教授;
- 就在亚洲科学院框架内设立教育中心、国际大学、研究中心与研究所、实验室等科教机构向主席团提出建议。
